時間:2022-05-20瀏覽: 次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返回列表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顧問服務已經獲得批準。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
一、項目概況
1.1、招標人: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1.2、項目名稱: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顧問服務
1.3、項目地點: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1.4、服務期限:一年。
1.5、項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根據招標人工作需要,為招標人提供日常或專項法律事務服務,包括招標人公司及下屬企業(合同存續期間,招標人新設子、控公司均在服務范圍內)。
1.6、項目規模:項目造價約5萬元。
1.7、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該招標項目分為一個標段,主要為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顧問服務。
二、投標人要求
2.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經營的律師事務所(具有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具備合法的法律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資質的獨立法人。
2.2、在最近5年內(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標單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中標,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查處的,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
2.3、投標人須保證提供的服務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不會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業秘密或對任何第三人構成不正當競爭,如因此與第三人形成爭議、訴訟或仲裁案件,由投標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招標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2.4、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近兩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在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不得有不良記錄。
2.5、存在關聯關系的不同投標人,除非組成聯合體,否則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關聯關系投標人包含以下情況:
(1)與本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投標人;
(2)與本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投標人。
投標人應向招標人如實披露與本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其他投標人。招標人有權取消關聯關系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招標。
2.6、投標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響應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2.7、投標人須從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項目投標。
2.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無需繳納投標保證金。
四、招標文件的發放
4.1、開始發放時間: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2、發放地點:鹽城市人民南路1號華邦國際東廈16樓A區1607室,報名聯系人:張靜,聯系電話:18351558593
五、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六、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鹽信高鐵新城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松兵
聯系電話:1880511691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偉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曾維民
聯系電話:0515-88340289、13390682827